圖書館管理規則
2016-03-02 14:51基隆市立武崙國民中學圖書館管理規則
一 進入圖書館請保持安靜及整潔,愛護公物及書報,並不得高聲喧嘩或追逐.
二 禁止攜帶飲料食品進入,亦勿亂丟紙屑果皮,並保持室內整潔.
三 請勿在室內奔跑,亦勿攜帶易燃物品入內.
四 書報雜誌閱覽完畢後應放回原陳列位置.
五 借用或上課使用本館班級,須負責館內整潔工作,並將桌椅歸回原位
六 館內之視聽設備未經允許,勿擅自使用.
七 圖書館內電腦供搜索資料用,學生使用需經管理員同意或老師陪同,並遵守電腦使用規則,如有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.
八 如未遵守規則,除依校規處分外,損毀之設備書籍者並依價賠償.
九 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,若有未盡事宜得以公告補充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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